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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产不卡精品精品视频]高层消防室内设计【室内设计包含消防设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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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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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消防设计规范有哪些

文章目录列表:

室内装修消防设计规范有哪些

按国家装饰装修有关部门规定,装修开工前,应当去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要不然就算装修完了也不能开业。

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交建筑设计平面图、消防设计平面图、装修设计平面图三种蓝图,图纸上必须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公司盖章才有效。

一、建筑设计平面图

1、总平面(包括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图);
2、建筑、结构(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3、图纸设计说明书;
二、消防设计平面图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3、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4、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5、防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6、图纸设计说明书;
三、装修设计平面图(申报二次装修时使用)

代办消防手续所需资料:

1、图(CAD版本)。这里所说的图指项目的装饰图,本层大楼的总平图。可能就本层大楼的总平图客户有些不好提供,很多客户都只能找到纸质版本的,遇到这种问题,客户可以请专门画图的为自己画图。另外,消防公司也可以提供原始图勘测,设计业务,费用另计。

2、营业执照,这个必须有。如果营业执照还没来得及办理,用核名通知也可以。但是必须保证核名通知没过期。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就是指营业执照上的那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一些表格,这个就由消防公司提供。客户只需在上面按手印、签字或盖章即可。

5、整栋大楼的消防意见书。这个必须有,并且还有给准确。不能给错误的。

6、消防设计图纸,这个上面必须盖有公章,且有要出具消防设计资质,这个是由消防公司提供。

7、相关表格,这个是由消防公司提供。

8、竣工图纸。盖有竣工章及竣工资料,这个是由消防公司提供。

9、如果有需要开业检查的项目,那就得准备开业检查的资料。但是业主们不必担心,这个也是由你所找的厦门消防公司为您提供。
10,所有的资质有:消防设计单位,消防施工单位,装修设计单位,装修施工单位,所有材料的合格证书,质检报告,部份易燃产品的防火阻燃等级证书,消防设计专篇,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

南昌消防相关网站:www.bangxf.cn

高层消防设计与安全评估有哪些要点

(一)登高操作场地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厂方、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物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3、操作场地及其下面的地下室、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4、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二)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1、高层民用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民用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距离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宜大于5m,消防车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5、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
6、穿过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7、消防车道与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消防车道的检查要点:
1、消防车道是否堆放物品、被锁闭、停放车辆等,影响畅通。
2、消防车道是否有挖坑、刨沟等行为,影响消防车辆通行。
3、消防车道上是否有搭建临时建筑等行为。
(三)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2、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四)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3、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未撤离居住人员,未严格分离用火电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
(五)总配电室
该类场所要求24小时值班,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餐厅及厨房
餐厅和厨房是集中用火部位,要严防燃气泄露,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在加工油炸食品时,要专人看管,同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灭火毯等。此外,要定时清洗烟道。
(七)库房
库房管理要严格遵守《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在火源管理方面,要注意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要严防遗留火种,严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八)员工宿舍(客房)
员工宿舍和客房的火源管理主要是加强用火用电的管理和教育。严禁乱拉临时线,严禁卧床吸烟,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在宿舍和客房内私自烧制食物。
(九)办公室
办公室内应加强用电设备如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避免长时间待机,严禁私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要加强对吸烟行为的管理,杜绝遗留火种,下班要断电。
(十)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存放大量车辆,一旦发生火火灾,后果十分严重。因此,要加强火源管理,严禁私自动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在停车场修车、加油、充电等行为。
(十一)锅炉房
要严防燃气泄露,锅炉房内禁止存放可燃物,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确保消防报警和灭火设施灵敏好用。
(十二)外租商店
外租商店存在大量可燃物品,尤其要注重各类火源的管理,注意防范电气火灾。营业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严禁吸烟,严禁乱拉临时线路,严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被封堵
(十三)电动车
1、禁止停放在楼梯间。
2、禁止堵塞安全出口。
3、要在指定区域停放。
4、集中停放区域应配备灭火器。
5、充电线承载负荷要够。
6、要给充电装置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
(十四)疏散楼梯、楼梯间、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
1、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和封闭。
2、疏散通道宽度、材质、两侧隔墙的装修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和封闭。
4、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十五)疏散指示标志与应急照明
1、疏散指示标志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被悬挂物遮挡。
2、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方向是否正确无误。
3、疏散指示标志指示灯照明是否正常,充电电池电量是否充足。
4、应急照明灯具和线路是否完好无损。
5、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十六)防火门
防火门的巡查要点:
1、防火门的门框、门扇、闭门器等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并具备良好的隔火、隔烟作用。
2、带闭门器的防火门是否能够自动关闭,电动防火门当电磁铁释放后能按顺序顺畅关闭。
3、防火门门前是否堆放物品影响开启。
防火门的检查要点:
1、检查防火门的释放器是否灵敏有效(针对常开式)。
2、看防火门关闭时,是否按顺序进行关闭。
3、防火门关闭后是否密封。
4、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反馈信号(针对常开式)。
(十七)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动作程序:
1、一步下降:对位于非疏散通道上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动作程序为一步下降,即相关感烟探测器报警后,防火卷帘直接降至地面。
2、二步下降:对位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动作程序为二步下降,即一个相关感烟探测器报警后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另一个相关感温探测器报警后,卷帘应继续向下降至地面。)
防火卷帘的巡查要点:
1、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杂物,影响降落。
2、防火卷帘控制面板、门体是否完好无损。
3、防火卷帘是否处于正常升起状态。
4、防火卷帘所对应的烟感、温感探头是否完好无损。
防火卷帘的检查要点:
1、手动操作方法:找到设在卷帘一侧的一条圆环式铁锁链,是否会操作下降和卷起。
2、电动操作方法:是否会操作上下和停止。
3、分别处发两个相关的火灾探测器。
4、消防控制室手动输出遥控信号。
(十八)灭火器
灭火器的设置: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灭火器外观检查:
1、铅封应完整。
2、压力表指针应在绿区。
3、灭火器可见部位防腐层应完好,无锈蚀。
4、灭火器可见零部件应完整,无松动,变形,锈蚀和损坏。
5、喷嘴及喷射软管应完整,无堵塞。
6、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7、标志应清晰完整。

(十九)室外消火栓
1、清除启闭轴心头周围的杂物。
2、将消火栓钥匙扳手放于轴心头上,检查是否合适。
3、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4、用细纱布擦除出水口螺丝上积锈。
5、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整,螺丝接口和管牙接口是否完好可用。
6、打开消火栓,放净水锈后关紧,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7、检查排水情况。
8、在寒冷季节检查保暖措施情况,防止冻结。
9、消火栓附近有无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二十)室内消火栓
1、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消防水喉是否齐全完好,有无生锈、漏水,接口垫圈是否完整无缺,并进行放水检查,检查后及时擦干,在消火栓阀杆上加润滑油。
2、消防水泵在火警后能否正常供水。
3、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功能是否正常,无故障。
4、检查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有消防部件的外观有无损坏,涂层是否脱落,箱门玻璃是否完好无缺。
5、对室内的消火栓的维护,应做到各组成设备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锈蚀或无损坏。为防止生锈,消火栓手轮丝杆处等转动部位应经常加注润滑油。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日常检查时如发现室内消火栓四周放置影响消火栓使用的物品,应进行清除。
(二十一)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
控制柜检查要点:
1、控制柜上注明的系统名称和编号完好。
2、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3、手动、自动控制切换装置功能应正常。
风机检查要点:
1、风机上注明的系统名称和编号完好。
2、传动皮带的防护罩、新风入口的防护网应完好。
3、启动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震动与声响。
加压送风口检查要点:
1、外观完好,安装牢固。
2、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时应严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系统的功能测试:
1、现场启动送风机。
2、远程启动送风机。
3、自动启动送风机。
4、手动复位送风口(阀)。
(二十二)机械排烟系统
控制柜的检查要点:
风机的检查要点:
1、风机上注明的系统名称和编号完好。
2、传动皮带的防护罩、排烟出口的防护网应完好。
3、启动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震动与声响。
排烟口、排烟防火阀的检查要点:
1、现场启动排烟风机。
2、自动启动排烟风机。
3、远程启动排烟风机。
4、手动复位排烟口(阀)。
(二十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维护检查:
1、水泵或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2、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3、每个季度应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4、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5、消防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6、维护管理人员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7、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检查其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同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用水不作它用,并应每月对该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
8、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应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
9、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每天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
10、每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11、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1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13、每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湿式系统未端试水装置的测试方法:
1、开始未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
2、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应动作。
3、开启未端试水装置后5min内,自动启动消防泵。
(二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控制室设计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要求:
1、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h,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接入远程监控的可执行单人值班)。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技能要求:
1、能识别消防控制室设备。
2、能操作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开关机及自检、消音、复位。
3、能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工作状态。
4、能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能处置火灾与故障报警。
6、能拨打119电话报警。
7、能查询控制器的多种信息。
8、能启动消防广播操作。
9、能查询历史记录查询。
10、能设置控制方式。
11、能操作总线控制消防联动设备。
12、能操作多线制控制盘操作。

室内消防栓设计要求

将室内消火栓箱装入壁龛后,利用箱体左右两侧的孔,以木螺钉将消火栓箱固定在墙内。暗装的消火栓箱,建筑时应预留出消火栓箱的位置,尺寸应比箱体稍大些。安装时,在箱体与墙体接触部分,应进一步采取防锈措施(如涂沥青),以防箱体锈蚀,延长使用年限。
  7.4室内消火栓设计规范
  7.4.1室内消火栓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消火栓应符合《室内消火栓》GB3445的有关规定;
  2.室内消火栓SN65可与SN25一同使用;
  3.消火栓水枪应符合《消防水枪》GB8181的有关规定;
  4.消防水龙应采用内衬里的消防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SN25的消火栓应配置消防软管,软管内径不应小于ф19;
  5.消火栓、水龙带和水枪的匹配宜符合下列规定;
  当消火栓的出流量为5L/s时,SN65的消火栓配Φ16mm的水枪,Φ65的衬胶水带。
  SN25消防软管卷盘胶管的内径宜采用Φ19或Φ25,并配有Φ6的水枪。
  6.旋转栓其内部构造合理,转动部件选材恰当,并保证旋转可靠无卡瑟和漏水现象。
  7.减压稳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合理,活动部件选材恰当,并应保证可靠无杜塞现象,且减压稳压消火栓在各种供水工况下应保证出水口压力。
  7.4.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原则是同一平面2支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同时达到任何部位,但当下列情况之一时可采用1支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到达任何部位:
  1.室内消火栓设计用水量不大于20L/S时;
  2.建筑物整体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7.4.3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7.4.4设有屋顶直升机停机坪的公共建筑,应在停机坪出入口处或非用电设备机房处设置消火栓,且距停机坪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7.4.5室内消火栓栓口距地面高度宜为0.7m~1.10m,但同一建筑的高度应一致,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º角,当安装在其他高度时应经过专家论证确定。
  7.4.6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消火栓应首先设置在楼梯间、走道等明显和易于取用的地点;
  2.住宅和整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楼梯间或楼梯间休息平台;
  3.多功能厅等大空间其室内消火栓应首先设置在疏散门等便于应用的位置;
  4.汽车库内消火栓的设置应不影响汽车的通行和车位的设置,且不应影响消火栓的开启。
  7.4.7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且该消火栓可作为普通室内消火栓使用并计算在布置数量范围之内。
  7.4.8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7.4.9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应在屋顶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试验和检查用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7.4.10室内消火栓的布置间距应根据行走距离计算,并符合下列规定:
1.2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时,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2.1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时,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
  7.4.11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高层民用建筑、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公共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大于200m2的商业网点、以及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宜增设消防软管卷盘,且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消防控制室设计

一、规范中对消防控制室的要求是可以设置在地下一层的(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4.4和你所提及的《高规》4.1.4对应条文),但规范在地方性法规面前还是要屈服的,目前许多城市都不允许设在地下室,这在图纸报审期间就被控制了,所以凡正规设计院出的图纸,消防控制室均在首层,这一点起码在北京是被强制执行的。另:对消防控制室的设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本没有提及。
二、在发生火灾时,消防控制室里的人员是最后撤离现场的,规范要求的“首层直通室外”便是针对这点考虑的,以利于消防指挥人员迅速方便的撤离火灾现场;当首层不具备没有条件进行设置时,也可以设在地下一层,要这是有条件的:
1、对于低层多层建筑,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必须本规范第7.2.5条的规定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第7.2.5条的规定如下:“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设置在丁、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隔墙和0.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2、对于高层建筑,根据《高规》4.1.4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高层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对于这点的理解,你可以看一下对应该条的条文说明。

室内设计中防火设计原则及内容有哪些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对民用建筑的防火布局规定如下:

1、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4、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5、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6、相邻建筑通过连廊、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的规定。

7、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来源:消防资源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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